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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东南州多渠道推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
【信息来源:黔东南州民委】 【发布日期:2013-09-05】 【浏览次数: 131 次】 【 我要分享】
多年来,黔东南州积极贯彻落实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,多渠道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文字权利,取得较好成效。
采取特殊措施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、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。如雷山县积极通过争取省、州民族事务部门的支持,培养了一支既通晓法律诉讼业务、又懂民族语言的法官队伍。
开展双语教育,实现语言文字平等。近5年来,黔东南州共举办民族文化进校园暨双语师资培训26班次,培训师资1200多人次;在14所省级、36所州民族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开办“苗侗汉”双语文教学班160多个,学习学生8000多人;全州共编印民族文化进校园乡土教材9册(本、种),印数6万余册(份)。
将影视文艺和科普活动翻译民族语言进行传播。黔东南州电影公司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翻译制作了800多部故事片、科教片,放映8万多场次,观众超过2000万人次;同时,民族语文还广泛地应用到科普知识翻译、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和文学艺术领域。目前州广播台和黄平广播台都开通了苗语广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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