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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代课教师”何以变“合同制教师”?
大洋新闻 时间: 2013-07-03 来源: 信息时报
◎熊丙奇
东莞一名即将退休的代课老师,当得知退休后每月的养老金只有648元后,他急了。在奔告无门后,他一口气吃下了100多片感冒宁欲自杀,被及时送医挽救了过来。东莞市教育局对此事回复称,目前教育部门正在调研合同教师退休金偏低一事,已经有政策出台,力争到2016年实现同工同酬。
按照东莞清退代课教师的“新政”,这名“代课教师”应该属于“合同制教师”,即没有转为正式教师但仍留在公办学校任教的代课教师。
“合同制教师”,从本质上是代课教师的变种。既然一名老师仍旧可以留在公办学校担任教师,那么,他们就应该是合格的教师,就应该给予正式教师的待遇。之所以给这些教师一个“合同制教师”的身份,是当地政府部门希望以此减少教育投入。
我国代课教师的产生,也是由于地方政府部门不愿意履行教育投入责任,按照教师编制招聘合格的教师,虽然此后教育部要求各地清退代课教师,可在清退过程中,有编不补的情况依旧十分严重。地方政府部门还是想着法子,不愿意履行投入责任,这暴露出我国教育拨款体系和教育管理机制存在严重的问题。
一方面,我国教育拨款是由政府部门主导,拨不拨、拨多少,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,这导致教育拨款长期不到位,上至整个国家,下到地方政府都是如此。另一方面,我国教育管理,也是由行政领导一把抓,普通教师、受教育者(学生和家长)没有参与教育管理、决策、监督、评价的权利,于是,教育侵权事件频频发生。
据悉,东莞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规定,到2016年,将实现在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,这让人看到解决合同制教师问题的希望,但需要追问的是,为何要等到2016年,而不是马上实现?另外,这还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,而没有建立教师参与决策的机制,这不由让人担心,这样的规定,会不会在2016年顺利落实?
所以,要真正保障教师群体的权益,关键在于中小学的民主管理制度。这在国家《教改规划纲要》中已有明确的规定,但遗憾的是,这一《纲要》颁布三年,至今没有落地。为此,有必要检讨《纲要》为何没有落地。
(摘自新浪博客,本报有删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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