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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,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,再而三的发生。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,还有我们的布洛陀、瓦氏夫人。在“文明人”眼里,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、野蛮的、落后的、不开化的。而“夹壮”即是他们认为的不“开化”现象之一。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,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,“无意的”,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“文明人”内心对所谓“未开化”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。
古有将我们的“村”(mbanj)和野“蛮”(man)联系在一起的,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“鸟语”“兽音”的,今有以“夹壮”蔑视我们落后,甚而将“夹壮”和“坏人”联系在一起的。这都是长期以来以“中央”自居、习惯俯视四周、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。 需要强调的是,“夹壮人”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、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,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。相反,“夹壮人”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,广西“四个模范”树立,“夹壮人”的贡献功不可没!而无知和偏见,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,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,削弱“夹壮人”的国家认同观念。请肇事者三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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