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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李调元《南粤笔记》
自荔浦至平南,犭童与民杂居不可辩,大抵屋居者民,栏居者犭童。栏架木 为之,上以栖人,下以栖群畜,名“栏房”,亦曰“高栏”,曰“麻栏子”。狼 人则不然,自荔浦至平南多犭童人,自浔阳至贵县多狼人。粤东惟罗定、东安、 西宁有狼人。盖从粤西调至征戍罗旁者,族凡数万,每人岁纳刀税三钱于所管州 县,为之守城池,洒扫官衙,供给薪炭,性颇驯畏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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