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山之凤

陈修龄,你必须正式道歉!

发表于 2008-5-28 21:40:00|云南 | 查看全部
态度要强硬点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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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03:46:00|广东 | 查看全部

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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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22 11:24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
看大家在讲得这么激烈,还不知道大家愤怒的焦点是什么?去找本书来看看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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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22 12:12:00|北京 | 查看全部

愤怒的焦点是什么?

如果有人把炎黄也照样写一遍,你有什么感受?这种触及祖先的问题,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,没有祖先又怎么有我们自己,最初的人文始祖都如此侮辱了,那现在人算什么?这不是什么矛盾扩大,而是明摆着侮辱人。从文化上看,触及文化的一个根本,如果有人把炎黄也照样侮辱,不断地消灭,那对于中国传统汉文化会怎样?人活着不能没有文化,不能没有灵魂,文化、灵魂是有根源的,我们的人文始祖就是一个根源。

写那种书的人不说素质了,精神可能都有问题。现在中国怎么尽出这种所谓文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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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9-20 20:32:00|云南 | 查看全部
大家贝侬口伐笔株,才能达到目的。他一人想跟我们几千万人斗,揍扁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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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2 21:45:00|湖北 | 查看全部
QUOTE:
以下是引用驮娘江在2008-9-20 20:32:42的发言:
大家贝侬口伐笔株,才能达到目的。他一人想跟我们几千万人斗,揍扁他。

楼上的僚人网友,

你倒应该好好想想,你那么多人是怎么跟陈修龄之类的老流氓斗的,结果怎么样了!

口号,理论反击和思想批判(口伐笔株),法律起诉和法律解决,静坐/情愿,这些,各有各的作用,都是应该有的,甚至是不可缺少的。

但是,壮族不是维族等许许多多的其他社会性较高的民族,如果壮族在维护自己的民族权利和民族尊严方面,如果壮族没有最原始最基础的群体性的愤怒表示,如游行情愿、抗议示威、正义而愤怒的耳光等等,不但法律难以帮助壮族,就是法律判了陈修龄一年几个月的,也没有什么作用。

一个民族的合法权利,跟一个民族的尊严、荣誉、地位一样,根本是靠自己争取和靠自己才能得以维护的,靠别人,靠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,靠法律,是天真无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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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2 23:13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23楼:“

看大家在讲得这么激烈,还不知道大家愤怒的焦点是什么?去找本书来看看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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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有人挖了自己祖坟,你说,感觉如何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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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3 17:58:00|广东 | 查看全部
如果有贝侬掌掴陈修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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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3 20:16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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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壮族不是维族等许许多多的其他社会性较高的民族,如果壮族在维护自己的民族权利和民族尊严方面,如果壮族没有最原始最基础的群体性的愤怒表示,如游行情愿、抗议示威、正义而愤怒的耳光等等,不但法律难以帮助壮族,就是法律判了陈修龄一年几个月的,也没有什么作用。

一个民族的合法权利,跟一个民族的尊严、荣誉、地位一样,根本是靠自己争取和靠自己才能得以维护的,靠别人,靠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,靠法律,是天真无知

完全同意!顶!!。。。。如和平的:游行情愿、抗议示威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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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31 02:38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解决支持版主的正当正义要求。我今天已对刚满12岁的儿子说,什么都可以忘,但自己身为壮族人的荣誉感、使命感不能忘。要将壮族人深受压迫的屈辱史牢记心中,传给子孙,为的是有朝一日能扑灭诸如陈修龄之流的辱壮跳梁小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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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31 09:49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
姓陈的毕竟是老鼠,打死得了!

贝农你莫生气,我同你走克打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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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4-1 11:31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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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4-12 17:49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QUOTE:
以下是引用农大苟在2008-10-31 9:49:06的发言:
贝农你莫生气,我同你走克打它!

我也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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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4 08:23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纪念批评陈修龄一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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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10 23:22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
人家就是看穿了我们是好欺负的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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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15 08:19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QUOTE:
以下是引用冷浪在2009-5-14 8:19:34的发言:
支持楼主!不雅的小说该道歉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

不仅仅是不雅的问题,还有侮辱壮族的成份在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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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14 08:19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支持楼主!不雅的小说该道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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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16 01:03:00|广西 | 查看全部
最后还是不了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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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21 09:28:00|湖北 | 查看全部
QUOTE:
以下是引用僚人啊在2009-5-16 1:03:08的发言:
最后还是不了了之。

不会吧,至少法律起诉是不会停止的吧!

其实,对这种老流氓,最有用就是在公众场合,不断给予其正义而威严的耳光,直到他跪下求饶(这是最有用的),或公开地认错及请求饶恕!必须是公开的场合,内部检讨是他们自己的事情,跟在广西主要媒体上公开地向社会认错,完全是两种态度和两回事情!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-5-21 9:28:56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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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21 21:50:00|广东 | 查看全部
QUOTE:
以下是引用Savage5在2009-5-21 9:28:33的发言:
QUOTE:
以下是引用僚人啊在2009-5-16 1:03:08的发言:
最后还是不了了之。

不会吧,至少法律起诉是不会停止的吧!

其实,对这种老流氓,最有用就是在公众场合,不断给予其正义而威严的耳光,直到他跪下求饶(这是最有用的),或公开地认错及请求饶恕!必须是公开的场合,内部检讨是他们自己的事情,跟在广西主要媒体上公开地向社会认错,完全是两种态度和两回事情!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-5-21 9:28:56编辑过]

“打击一个犯罪分子,可以震慑一批有犯罪企图的人,进而减少大量的犯罪行为!”在他没有真正公开道歉之前,要不断的批斥他,暴光他!对他的纵容,等于鼓励其它人犯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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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僚人?   分布于中国西南地区及越南北方的壮族、布依族和岱-侬族,从历史渊源、语言文化、风俗习惯以及分布状况来看,是共性大于个性的同一人群,本站遵循其普遍自称“布僚”Bouxraeuz(我们的人),将之统称为——僚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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