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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论自由原则——你可以不同意对方的观点,但是应当誓死保卫对方发表意见的权利,你也有进行自由反驳的权利。
特别喜欢这一点,有些论坛就缺少这一点.
鹅明,鹅明
好久不上网了,现在看到重新修订的章程,很好.我支持!!!这个论坛管理得很好.
不会吧,你不是才注册的吗?
阵亡一个ID了?
欢迎!欢迎!~ 我们来个拥抱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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