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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才能让医院见死必救
李容洋
近日,来京找工作的37岁的齐齐哈尔人王建民因无钱治病,死在了北京同仁医院急诊一楼男厕所门口,这里离医院抢救室还不到10米。之前,120救护车曾两次送王建
民到该医院,而院方急诊主任称,在检查王没有生命危险情况下,医院不便给患者垫钱,这不是“见死不救”(《新京报》12月15日)。
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,救死扶伤是医院以及医务工作者的天职。医院对经济利益的追求,必须以救死扶伤为前提,这是医院之所以成为医院的一条底线。如果这个底线被突破,医院就会变成一个冷冰冰的技术机构和商业场所,就败坏了医疗行业风气,违背了医生的职业道德。而在笔者看来,要根治医院这种见死不救的现象,除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之外,更重要的是有赖于相关配套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。
应该看到,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实际上都是“自负盈亏”,政府的拨款只是杯水车薪,医院更多时候要自己创收、自己投入。因此,要让医院“见死必救”,关键就在于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,化解他们承担的经济风险。实际上,保证每一个危重病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救治,不仅是医院的责任,也是政府的责任。只有政府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,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;只有政府切实履行起相关责任,并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配套补偿措施,医院才可能真正做到“见死必救”。
(责任编辑:徐艳丽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