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房子就是家,不信去问问那些流离失所的人就知道了.
各位贝侬,你有房子了吗?你愿意倾尽储蓄,还要把自己卖给银行20年,然后每天过着清贫的日子而换取一套房子吗?
如果你不愿意,请问你的住所怎么解决?
痛苦啊,痛苦啊!!这真是痛并快乐着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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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自己卖给银行20年比“流离失所”好啊。比储蓄一辈子才拥有更强。
说具体点.
Sorry,打錯字耶,應該是”大陸人可以申請破產的嗎?”
房子是什么?是家!即使是毛草屋,也是家!潘美辰唱的《我想有个家》,可以听听。
个人认为租房不如供房,反正都要给钱,N年之后也算是自己的固定资产。而且租房觉得没有归属感,永远是一个城市的过客,供房就不一样,有家的感觉。
不要认为供楼是把自己卖给银行,你要想想现在花一部分钱就能拥有及享受你大概60岁时用全部积蓄才能拥有的房子,做月光一族又何防?再说没有压力又怎么会的动力?
我赞成楼主把“自己卖给银行”,呵呵,用住房公积金供你会轻松很多的。
个人不可以,企业可以。
那是否可以坐錢債監來抵債呢?
没听说过。不过我想欠债不还是民事纠纷,如果没有触犯刑法(如干扰法院强制执行)的话,应该不会被判刑。
僚人家园开设有法律版面,版主是法律专业人士,你可以到那边问问。
是呀,痛并快乐着。。。。
现在我都是提前消费。。。。透支。。。。
负一族!
说到我的心里去了,就是因为租房没有家的感觉,所以对它总是爱不起,还是痛着并快乐着吧,做一辈子的月光族好了,不过,我不能再读书了,我的梦啊!!!
偶啥都没有~~~~~~~是飘一族~~~是月光一族~~~~~~呵呵~~~
有时竟会觉得自己过的很轻松~~~~~很自在~~~~~也许~~~~我已经把~~飘过的每一个地方~~~当成家了吧`~~~~~~~呵呵~~~~~~~
呵呵,南粤的救市方法不错啊!你,会不会醉翁之意不在酒呢?
除些之外,管理费、车位费也是一笔少不了开支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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