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喂喂喂,挟私报复也不用这么明显吧?那帖子里面唱山歌的有,捧别人脚指头的有,哪个不比死人够得上人身攻击?要告状也该表现得“中立”点,要不你让大伙拿哪只眼睛看得上您这一手?
死人出的那个“舔痔”的典故出自《庄子》,那是称赞诸位大有古风,况且并未指名道姓,误读老兄莫非默认某人够得上这一称号?为了报私仇不惜出卖朋友,老兄这人太不地道。再说俺那诗歌作得是有典有据,你把这叫做人身攻击,把春秋先贤置于何地?恩?
亏得小牛鼻子还为你这号人物求情呢,死人没答应你就怀恨在心?我说管理,死人有言在先,要把死人的定成人身攻击,前面拿脚指头比人的和唱山歌的就都跑不了。就算把他们定成了人身攻击,死人这个也未必是,俺那是典故,典故懂么?要说骂人也是庄子那家伙骂的,你们找他去。
误读啊,你这人太对不起朋友,为了构陷死人你真狠心要把自己的同伙们一勺烩了啊?哦对了,反正你们也不在乎,大不了再在脸上写几个号码嘛:) |